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亳州市第十八中学“2017年优秀教师”评选方案

编辑:原创 发布时间:2017-08-18 10:00 浏览次数:3288次

在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之际,为全面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教育思想指引下,教育工作者和教师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,教师队伍呈现的新形象新风貌,根据亳州市教育局《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教人函〔2017〕340号)的要求,特制定《亳州市第十八中学2017年优秀教师”评选方案》。

     一、评选范围和名额

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且在岗专任教师推荐1名“优秀教师”到市教育局。

二、评选标准

1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模范履行岗位职责,充分展示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;师德高尚,乐于奉献,求真务实,用于探索;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。

2、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、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;坚守教育教学第一线,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,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,努力推进教育创新,在教学改革、教材建设、实验室建设、提示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。

3、积极实施素质教育,做好学生引路人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教书育人,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。

4、在教育教学研究、教育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,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。

在市教育局文件标准基础上,符合下列条件:

(一)师德表现良好,如有违反师德情况一票否决。

(二)2017届高三年级老师。

(三)2017届高考成绩显著。

(四)已经获得过市级荣誉的原则上不再参评。

    三、评选程序

    请各位教师对照条件,于8月21日前将先进事迹材料(电子版发bzyznx@126.com,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)交办公室。学校评审后统一上报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亳州十八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8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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