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亳州市第十八中学“药都最美教师”评选方案

编辑: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17-07-12 11:05 浏览次数:3423次


为进一步弘扬广大教师立德树人、爱岗敬业、为人师表、严谨笃学的高尚师德,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,根据亳州市教育局《关于开展2017年“药都最美教师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教人〔2017〕170号)的要求,特制定《亳州市第十八中学“药都最美教师”评选方案》。

    一、指导思想

   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“四有”好老师要求,通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,展现广大教师教书育人、默默奉献的高尚品格和精神风貌,引导全社会关心、支持教育事业,激励广大教师心怀中国梦、教育梦,为我市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、奋力走在皖北振兴前列作出更大贡献,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。

    二、活动主题

寻最美教师,铸高尚师魂,展时代风采——喜迎十九大,2017年“药都最美教师”评选活动

    三、活动目的

    (一)通过开展本次评选活动,挖掘出教育系统涌现出的典型感人事迹,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

    (二)通过开展评选活动,传播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,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气。

    (三)通过开展评选活动,引导广大教师以“最美教师”为榜样,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,凝聚更加强大的精神力量,为助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
    四、评选范围和名额

具有教师资格且在职在岗专任教师推荐1名“药都最美教师”候选人到市教育局。

五、评选标准

在市教育局文件标准基础上,符合下列条件:

(一)师德表现良好,如有违反师德情况一票否决。

(二)2017届高三年级全体老师。

(三)2017届高考成绩显著。

(四)已经获得过市级荣誉的不再参评。

    六、评选程序

按市教育局评选活动日程,自7月份开始,至8月份结束。

    (一)推荐阶段(7月10日—7月20日)。学校按照评选条件上报候选人。

    (二)初评阶段(7月21日—7月30日)。由活动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,对候选人进行初评,遴选出20名“药都最美教师”候选人,在《亳州晚报》、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,并接受社会投票。

    (三)终评阶段(7月31日-8月6日)。根据公众投票情况和专家评选意见,最终评选出10名“药都最美教师”, 10名“药都最美教师”提名奖。

    (四)表彰阶段(教师节前夕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在第33个教师节来临之际,对获奖“药都最美教师”进行表彰。其典型事迹在相关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。

    七、有关要求

    (一)学校对推荐的人选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(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),确保事迹真实突出,评价客观准确。公示结束后,学校审核同意后统一上报,并认真填写《2017年“药都最美教师”评选活动推荐表》一式5份,事迹材料一式5份,字数不超过2000字。推荐表每份都要加盖学校及所属县区教育局公章,且在照片栏粘贴推荐人彩色免冠照片。事迹材料要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,要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,要求内容准确、生动翔实、感染力强,充分体现先进性、时代性和典型性。

    (二)推荐人选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,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/3,照片尺寸为320×240像素以上,文件名为“单位+姓名”;与工作有关的生活照片5张,文件大小1M以上,文件名为照片的说明文字。照片文件格式统一为JPG。

    学校于7月17日前将上述材料(含公示结果、证明材料等)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,逾期不再受理。

    本次评选活动由亳州广播电视台、亳州晚报社协办。

附件:2017“最美药都教师”评选推荐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亳州十八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7月1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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